根据《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,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,团委书记、辅导员、班主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;成立以班级为单位,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,班主任、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,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与推荐工作。
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,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,我院认真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最终确定,我院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114人,其中一档困难学生78人,二档特殊困难学生36人。
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将我院2024—2025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—11日(3个工作日)。
如对认定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反映。
电话:8238992
邮箱:zhangq@lcu.edu.cn
由于公示期已过,名单已撤下。
(审核 张琦)